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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录入者:yishuijing 人气指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文件
泉鲤政教〔2011〕247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鲤城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教育 法制宣传 规划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1 年12 月31 日印发
鲤城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
规划( 2011 2015 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 法局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提出的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的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法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海西发展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推动鲤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力争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教育环境、社会环境。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和海西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服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校长、教师以及学生群体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要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 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要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 坚持制度先行,规范发展。探索建立支持、推动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切实落实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要求,提高各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 各校要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将法制教育作为各校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工作目标,着力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在课时安排、师资配备与培训、教材建设、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关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要求,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情况要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教育阶段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按照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法制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着重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育教学方法。
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逐步掌握和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高级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以及特定职业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要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建设一批主题鲜明、互动参与、功能齐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法治动漫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实际效果。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提高各校校长、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 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范围,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各校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针对学校工作的特点与校长、教师工作的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全面深刻地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要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广大校长、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行为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学校自主权、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 ,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举措与实施保障
(一)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与实施机制。
--- 健全中小学通过课堂主渠道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各 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社会发展,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道德教育、 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 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校本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或者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 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
--- 建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各校要制定专门计划,组织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参加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完善法律知识结构,提高开展法制教育的教学能力。本规划实施期间,要采取多种渠道(脱产办班、专题研讨、网络视频)分级培训(国家、省、市、县)的方式,保证每所中小学校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加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派培训工作。
--- 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关工委,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协作,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多种形式,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通过实践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提供条件和机会。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编制和发放法制宣传杂志等实践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要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法制教育的资源和优势,为社会整体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支持的途径和方式。
---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特点与规律的研究。 要研究在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研究制定中小学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与体系。 教育科学研究等课题研究规划中要适当增加相关的研究选题。结合现有的培训机制,建立若干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和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基地。
--- 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支持体系,建立优质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段,汇集、编辑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形成法制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平台,为各校开展远程学习与培训提供支持。重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鼓励各种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公民个人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开发、制作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和文化产品。举办各层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比赛、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读书活动, 调动师生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施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 研究制定针对学校校长、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大纲,组织编写依法治校基本纲要,明确对各校校长及其他主要领导、广大教师开展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
--- 实施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各校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学校领导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行依法治校的能力。建立区级、校级的层级培训体制,保证本规划期间,每一所学校有校长或者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接受教育法制、学校依法治理方面的系统培训,使之具备依法实施管理,依法处理和化解学校内部纠纷、问题的能力。
---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校要根据实际,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在校园网、校园广播中开设法制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在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文化氛围。
--- 完善教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各校要结合教师教学需求,在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和要求时,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中,要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全员培训。
--- 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内涵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形成一批符合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体现现代学校制度内涵,对其他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具有示范意义的学校;培养一批有依法治校先进理念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学校管理者。完善学校评价机制,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校长实施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领导,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体制与保障机 制。
--- 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鲤城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局机关及全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办公室设在执法检查股。各校要根据实际成立依法治校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法制教育工作。
---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价机制。各校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建立及完善本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从年度预算中列支,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落实,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工作举措得到落实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 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下半年。 全区各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学校的普法五年规划,报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校要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将于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遴选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单位、学校。
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下半年。按照全国普法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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