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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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来龙去脉
中国在二战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然而,战后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缴付赔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战后,同盟国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会,协商日本赔偿问题。1945年11月,该委员会一致决定加重日本的战争赔偿。1947年,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总计为540亿美元的索赔要求,中国坚持应获日本赔偿总数的40%,但各国仅同意占30%,此后各方争执不休。国民党政府忙于打内战,对日本赔偿问题也就无心顾及了。
1951年7月,美国召集了对日缔约的旧金山会议。美国借口盟国对中国政府的认同有分歧,单方决定不邀请中国代表出席旧金山和会,主张中国应在会外与日本单独缔结和约。
旧金山和约签订后,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声明,认为旧金山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然而,台湾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正统地位”,承认旧金山和约,并于1952年2月同日本谈判。在赔偿问题上,只要求日本提供劳务补偿,其他赔偿已经放弃。但日本却拒绝补偿。最后,蒋介石政府作出全面让步,4月28日,蒋、日和约签字,中国放弃全部赔偿。
蒋日和约的缔结后,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严正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予承认。
1972年9月,日本田中首相访华,周恩来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同时指出,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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