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缠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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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缠足”的资料
缠足始于何时
妇女缠足是封建时代的陋俗,现已成为历史的陈迹,现代人对缠足的操作方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理与肉体上的痛苦,大概只能从《镜花缘》等古典小说的描述中体会了。但是,古典小说对缠足的描述也有局限。比如说,人们就不能从古典小说中探知缠足陋俗始于何时。事实上,缠足陋俗始于何时是风俗史上的疑窦之一,尽管说者纷纷,但至今仍然莫衷一是。通常的看法,缠足始于五代。元陶宗仪《辍耕录》引《道山新闻》称:南唐后主李煜时,有位名窅娘的舞女,为后主所赏识。后主别出心裁,令她用帛缠足,使成纤小弯曲的新月状,外套白袜,在六尺高的金质莲花上回旋起舞,借以欣赏所谓仙子凌云之态。好事者还作诗赞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其他舞女宫娥纷纷效仿,终于酿成贻害千年的陋俗。
一说,缠足之始至晚不迟于唐代。此说的主角是一个比窅娘更著名的美女--杨贵妃。元伊世珍《琅嬛记》称,马嵬一老媪拾到一双贵妃殉难时所遗的罗袜,因而致富。老媪之女玉飞,也拾得贵妃生前所着雀头屦一只,长仅三寸。《诗话总龟》载唐玄宗自四川还京,得到马嵬老媪奉还的贵妃遗袜,因作《贵妃所遗罗袜铭》,曰:“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得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群谈采余》也收有《杨妃罗袜》诗:“仙子凌波去不还,独留尘袜马嵬山;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由此可见杨玉环是缠足的。此外,唐代文人对女子小脚的吟咏也有数例,如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白居易诗:“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略见穿小鞋是天宝末年的时髦,而要赶此时髦,不缠足是不行的。至于杨贵妃是跟从时髦抑或开风气之先,尚无确证。还有人指出,清马揭、盛绳祖《卫藏图识》云:“西藏灯具,状如弓鞋,俗称为公主履。”公主是指唐初时远嫁吐蕃的文成公主,由此可见缠足之事在唐初时已有。即使不能断定文成公主是缠足的创始人,而推测缠足始于隋唐之际,或不会失之太远。至于杨贵妃的缠足,则是不待证明的。
还有一说以为,南唐窅娘的缠足,实是效法南北朝时东昏侯妃潘氏的遗事。《南史·废帝东昏侯纪》记载,东昏侯荒淫无度,“凿金为莲华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六朝乐府《双行缠》云:“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唐韩偓《屐子》云:“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上述诗篇所咏皆潘妃事,可以印证此乃缠足之始,比文成公主的时代早百余年。
此外,还有人将缠足之始更往前推的:晋代说,见《通俗编》引胡震亨《唐音癸签》:“从来妇人弓履之制,惟《晋书·五行志》附见两言云:‘男子履方头,女子履圆头。’而《唐(新唐书)·车服志》为最详,其言云:‘后妃大礼著舄,燕见用履,命妇亦同,而民俗不尽遵用。武德初,妇人曳线靴。开元中,用线鞋,侍儿则著履。’夫鞋靴圆头之式,适于足小之用。……详绎时风,缠足自寓,亦何必明言之,始谓史书有载哉?”汉代说,见《杂事秘辛》:“汉保林吴姁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胫跗丰妍,底平趾敛,约嫌迫袜,收束微如禁中。”汉一尺相当今23厘米,八寸相当18.4厘米,约5.58寸。东汉建安末年民歌《孔雀东南飞》:“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也是缠足的佐证。战国说,见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一:“《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足’,又云‘揄修袖,蹑利屣’。‘利屣’者,以首之尖锐言之也。则缠足之风,战国已有之。”《汉书·地理志》:“(赵)女子弹弦跕〓,游媚富贵,遍诸侯之后宫。”颜师古注:“〓字与屣同。屣谓小履之无跟者也,跕谓轻蹑之也。”春秋说,《汉隶释言》称,汉武梁祠绘老莱子之母亲、曾参之妻所穿的鞋,“履头皆锐”。
各种观点均有书面依据。但缠足究竟始于何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看来要作出最权威的结论,还是有待文物的出土吧。
缠足的起源
1.缠足的起始
妇女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关于它的起源,明清时代的文人学者有很多考证,且众说不一。大体上认为起始于南北朝、唐代和五代时期。但从宋代缠足已流行的实际来看,起始于五代较为可信。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缠足”一文中说:“(南唐)李后主宫嫔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形,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黑月常新’,因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
南宋初年,张邦基所著《墨庄漫录》一书,叙述缠足之事时,也是说“近代兴起”。五代时,缠足之风大约还只是在宫廷中流行,至北宋中晚期,在贵族妇女中已较普遍。《南村辍耕录》说:“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北宋徐积《咏蔡家妇》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的句子;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苏轼《菩萨蛮》词曰:“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可见,到了宋代,已以脚小为美了。此后,缠足之风迅速流行,愈演愈烈,就连一般人家的女子,如不缠足就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甚至婚嫁都要成问题了。
2。崇尚缠足的原因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为什么会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一是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二是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三是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之然。在五代以前,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
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元代就有,清代盛行。清朝方绚写的《贯月查》专门讲如何以鞋行酒这个怪俗。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以此取乐。还有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时日数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饮酒,有一首歌专门说的是这种妓鞋行酒:
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
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方绚还有一篇专写妓鞋行酒的《采莲船》,开篇就说:“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屐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隅坐。绝缨而履舄交错,飞觞则香泽微闻。”
也就是说,妓鞋行酒,是为了闻香气。这种种病态的欣赏,无疑助长了缠足陋习之流行。这种“莲癖”、“拜脚狂”一直延至二十世纪。 周作人 先生作于一九二五年的《拜脚商兑》一文中,曾引了两则报摘,一则是北京《晨报》上的一篇短文《小脚狂》:
我有个同乡,久居四通八达、风气大开的北京,并受高等教育,看来他当然是思想较新的人了。不想竟出我“意表之外”!有一天,我同这个同乡走路,道上遇见了三四个女学生,长得极其标致,他看见了她们,说道:“这几个真是好极了!尤其是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眉锁春心,目含秋水,年纪不过二八,确是一个处女……哎,可惜是两只大足!”
又一次他同我谈话,他说:“你不知道我又遇见了一个美人,真是娇小玲珑,十分可爱!我看见她那一对金莲,再小也没有了。走的时候,扭扭捏捏,摆摆摇摇,真个令人销魂!我瞻望了一会儿,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接吻,但是她往北了。”我听了这话,忍不住要大笑,又要肉麻。这大概是个小脚狂。 诸 君,这种小脚狂却不止敝友一个。
关于缠足起源的几种民间传说
缠小脚的来历(一)
从前,我国的女子,不论官 宦 小姐还是农家姑娘,从小就要用一根长长的布条把脚裹起来,裹得又尖又小,象莲花瓣一样,所以有“三寸金莲”之称。说起缠脚的来历需从隋朝说起。隋炀帝杨广是我国封建统治者中一个最荒淫的皇帝。据说有一次,他乘船从运河到南方去游玩,但不用划桨摇橹的船夫,而是要选一百个长得漂亮的年轻姑娘,穿上漂亮的衣服,为他拉纤。于是派出钦差们到各地去选美女。
运河边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个姓吴的铁匠,叫吴老大。他有个女儿叫吴月娘,年方十六岁,不但品貌出众,而且勤劳能干。父女俩以打铁为生。这天,吴月娘正帮父亲打铸家什,突然几个差人和一个大肚子钦差闯进来。钦差看了看月娘,一眼就选中了,留下十两纹银,要月娘买些衣物打扮打扮,三日后前去拉船。
钦差刚一出门,吴月娘扑在父亲怀里大哭起来。谁都知道,杨广无道,荒淫无度,他除了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外,又从各地选了美女三千,关在皇宫,供他寻欢作乐。月娘的姐姐就是去年被抓去后,大骂昏君,被杨广割去舌头,活活疼死的。月娘的母亲为此痛哭了三天三夜,结恨成疾,不愈而死。月娘哭着想:昏王已逼死我家两口,前仇未报,新恨又来,害得我家好苦啊!她越想越气,越想越恨。哭了一阵儿,她突然把泪水一抹,对父亲说:“爹!女儿主意已定,我要趁给昏王拽船的机会,刺死昏王,为死去的母亲和姐姐报仇雪恨广接着她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爹爹,并要爹爹给她打一把小刀。吴老大听罢,万分激动,他沉思了一会,对女儿说:“杨广心狠手毒,行走前呼后拥,你怎能近他身呢?”月娘说:“这样吧,我找块布把脚缠起来,你打一把三寸长的刀,一同缠在脚里,这样不会被人看出。”吴铁匠觉得女儿的主意也行,便说;“好!我给你打一把最锋利的刀子!”当天夜里吴老大就动手打,费了整整一夜工夫,才把刀子打好,天明交给月娘。
月娘双手接过刀子,不禁又流下热泪。吴老大问女儿为啥又要涕哭,月娘泣不成声地说:“当年聂政、荆辑都是有胆识的人,但终于刺杀未成,事败身亡,这次女儿去,怕也……”吴老大听到这里,忙问;“我儿怕死了吗?”月娘跪在地上说:“爹,为民除害,为母亲和姐姐报仇,就是上刀山,孩儿不皱眉头。我是想爹爹这么大年纪了,事成与不成都会连累您老人家!”
吴老大听女儿这样说,连连点头,他把女儿拉起来,说:“儿啊,俗话说,‘有钢使到刀刃上!’杀死昏王是件大义大勇的事,怎能为我动摇不定呢?”说罢,他向女儿要过那把刀,对女儿说:“让我先试试刀刃利不利吧!”转身割断了喉咙。月娘惊叫一声,昏倒在父亲的尸体上……第三天,月娘把刀子缠在脚掌下面,穿一双尖底鞋,鞋底下纳了莲花,鞋帮上绣了鲜艳的莲花瓣,行走时一步一个莲花印,十分好看,被送到运河岸上拉纤。这时,只见一只雕着龙头凤尾的大彩船停泊在水里,杨广在文武大臣和宫女的簇拥下,得意洋洋地坐在船上。彩船一开,两岸锣鼓喧天,船上签乐齐鸣,一长队拉纤的女子,有的穿红,有的穿绿,有的穿黄,有的穿白,像朵朵鲜花开在河岸上。杨广望着拉纤的女子,心中大喜。常言说: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月娘白衣白裙头裹白续,臂被白纱,穿白挂素,亭亭如玉,醒目出众。杨广一眼就看见了,指令唤她上船。
钦差一听,慌忙跪倒禀报:“万岁!那个穿白衣的叫吴月娘,父母才死,穿的重孝啊!您不能见她!”杨广把脸一沉说:“孤王出宫,凶丧回避,既然知道,为何还把她选来?”钦差连连磕头说:“万岁恕罪!万岁恕罪!只因吴月娘容貌出众,百里挑一,故此小臣选了她。”“嗅——,既然她长的好,孤是真龙天子还怕什么丧服?宣她来见!”于是吴月娘被搜身之后,扶上船来。月娘走在搭板上,像微风轻摇柳枝一样多姿,满脸的泪珠,反像荷花含了晨露一样好看。杨广都看迷了。钦差看扬广高兴了,又跪到跟前禀报:“万岁J您看这女子的脚,真奇怪!用布裹着,在岸上走路,一步印一朵莲花呢!”
杨广一听更高兴了,两眼盯着月娘的脚,问:“你为何把脚裹起来,还步步生莲花呢?”月娘不慌不忙地说:“小女子实不敢瞒哄万岁,我原是王母瑶池宫中的莲花仙子,投胎人间。我这是金莲玉趾,怎不步步生金莲呢?”
杨广听这样一说,喜极了,看着月娘笑道:“原来你是荷花仙子,怪不得长的这么好看呀!你快抖开裹脚,让我看看金莲玉趾!”说着就去摸吴月娘的脚。
月娘强忍怒火,倒退几步,心想:机会到了。但周围这么多人,咋好动手呢?她环视一下其他的人,低下了头。意思是让杨广令众人退下。
杨广一看就明白月娘的意思,随令众人退下。只有那个自以为选美有功的钦差不肯远离,偷偷躲在一旁,想听听杨广说些什么,盼着加封受奖呢。
月娘看看船台上只剩杨广一人,背过身去解开脚上裹布,拿出尖刀,握在手中,然后呼地转身来,猛朝杨广的胸口刺去。杨广吓的尖叫一声,身子一扭,刀子扎在他的臂上。吴月娘正要刺第二刀,那个钦差闻声赶来,月娘顺手朝钦差脸上扎了一刀,钦差疼的妈呀一声滚在地上。这时,惊动了船上其他的人,齐来捉拿月娘,杨广也抽出佩剑,向她砍来。月娘见事不遂心,眼看要落入敌手,纵身跳进涛涛的运河里……
从此以后,杨广接受了教训,挑选美女时,人样再好,凡裹脚者一律不选入宫。打那时起,天下女子怕被杨广选去,都把脚裹了起来,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习惯。
缠小脚的来历(二)
在河北省邯郸一带,流传着裹小脚的传说。
传说,从前有个皇帝叫曹庄,选了个非常美丽的妃子。一天晚上,曹庄皇帝到这个妃子寝宫住宿的时候,突然发现妃子的脚是三个指头,形状象鸡爪子一般,很难看。
“怎么你的脚象鸡爪子似的?”曹庄很惊奇的问。
妃子见皇帝讨厌自己的脚,感到很害羞,于是,又用两手把美丽的脸蛋捂了起来。
曹庄看着妃子的脚实在难看,就命令她用黑布把脚裹起来,妃子没办法,只好忍着疼痛裹起了脚。曹庄见妃子裹脚后走起路来阿娜多姿,如翩翩起舞,很好看,别的女子走路远不如妃子的姿态优美。妃子缠脚的事,很快传出宫去,普天下的女子都裹了脚,于是就兴起了裹脚。
缠小脚的来历(三)
在河北省张家口一带,流传着裹小脚的故事。
传说,从前,有这么个宫女,年年选妃子时选不上她,为此很伤心。她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要争得皇上的宠爱。有一天,她想了个主意,用布把自己的脚裹起来,天天缠,日日裹,日久天长,这脚就缠小了。她思谋着:脚小跳舞利索,轻盈好看,这样皇上会喜欢她。一回,皇上让宫内所有的宫女都出来跳舞,宫女们浓妆艳抹,切娜多姿,各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但她们谁也没有小脚宫女跳舞跳得好看。这下,引起了皇上的注意,皇上便命小脚宫女单独跳舞。小脚宫女深知皇上喜爱自己,更是眉飞色舞,脚小,屁股扭,腰极软,皇上看得迷了心,最后选小脚宫女为妃子。这个宫女总算达到了目的,从这以后,皇上下了一道圣旨,宫内宫女要缠足,天下民女要缠足。以后,社会上流传着一种顺口溜:小脚女人嫁秀才,又吃好的又自在,大脚女人嫁奴才,耕田种地少衣没吃不自在。后来裹小脚很时兴。女人的脚讲究要三寸金莲,也就是说脚越小越好。
缠足--“两朵金莲”的咒语
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他揪着心。--林语堂《中国人·缠足》
有句经典的骂人的话,用以批评演说者大而无当的演说。那就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这实际上是个歇后语,后半句是“又臭又长”。臭而且长的裹脚布,自然是懒人所为,为什么会给“王母娘娘”扣上,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这句歇后语中蕴含了裹脚的历史?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要从王母娘娘那时候算起吗?如果依照考古学的观点,认定王母娘娘便是西王母,那么,这裹脚的历史当在五千年前。
可是,考古学的发掘证明,一千年前的女尸脚骨并非弯曲的,依旧是天足。于是这个漫无边际的考证宣告失败。那么,这裹脚的历史究竟从哪里算起呢?
史学家依据现有的文献提出了一个假说,如果这假说不被某个突然出土的时代更加久远的小脚女人的尸体驳诘的话,则会成为公认的事实。这事实的残酷之处在于:我们不得不对那个毫无政绩的天才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开始一个全新的认识。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告诉我们,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并在他的妃子窅娘身上做试验,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的记录。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缠足一事自唐代开始,起源于波斯人的舞蹈。南唐与大唐相距不远,况且,缠足起源于舞蹈一说的可信性也较之前者尤甚。或许李后主的窅娘只是一个著名的缠足者,而非开创者?
小脚与天足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凡响之处,居然成为一种风尚,流传了如许漫长的年代?又是如何停下它的脚步?
◎小脚文学
在男人们呼喊着“毛发肌肤受之于父母”,而不肯伤及自己一根毫毛的时候,却被一种近乎变态的性心理驱使着,口耳相传着女人小脚的千般妙处。“瘦欲无形,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后世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堪称绝唱。更有人将两只严重变形了的小脚中部所形成的塌陷形容为“两轮弯月”,实在是处心积虑到极点了。大儒吴承恩在《西游记》里把本是男身的观音菩萨化为美丽的女子,而且是小足观音:“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第十二回《观音呈象化金蝉》),可见明朝的风气对小足是何等着魔!明清时期男子择偶第一标准就是看女人的脚是否够小,男子嫖妓也多玩妓女的一双纤足,因此被戏称为逐臭之夫。一些文人在嫖妓时就留下了专门描写玩弄妓女小脚的诗词,如彭孙燏的《延露词》:
朱丝宛转垂银蒜,今宵低事抛针线,怪煞大风流,频频撼玉钩。
千般轻薄够,可也羞灯火,渐觉麝兰微,画屏人欲速。
这首词把妓女的一双三寸金莲写得美妙无比。从这样的诗词作品中,可以看出当时整个社会这种畸形的性审美观的流行给人们造成的变态性心理。
更有甚者,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对古代女子缠足一事从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题描绘,可以说是关于中国女子小足的“专著”。同时,它也反映了封建文人和士大夫们对女子“香莲”充满丰富联想意会和封建历史积累的“审美欣赏”、“审美感受”及“审美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品藻》亦可谓是一部“香莲美学”之作。如此书中《香莲五观》一节说: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观莲有术,必观其步。然小人闲居工于屟著,操此五术,攻其无备,乃得别戴伪体,毕露端倪。
临风;踏梯;下阶;上轿;过桥。
什么意思呢? 方大 博士说:观察大海有术的人,必观察其波涛;观察香莲有术的人,必观察其步姿。然而小人家居无事,只会掩盖其坏处而显示其好处。如果操此五术,攻其不备,就可“取真去伪”,使其端倪毕露。“五术”分别为:临风之步;踏梯子之步;下台阶之步;上轿之步;过桥之步。这可以说是体现他作为“评花御史”和“香莲博士”水平的一段文字,是教给众人在什么时机看女人的小脚可以看到“毕露端倪”的真货。细想来,这“五术”原本是人的脚最无处躲藏的地方,方绚对生活观察之细致,用心之良苦,非常人所能及。
他在书中把女人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较细致的分类:曰“四照莲”(端端正正,瘦瘦削削,在三四寸之间者);曰“锦边莲”(苗苗条条,整整齐齐,四寸以上,五寸以下的小脚也);曰“衩头莲”(瘦削而更修长的小脚,所谓竹笋式者);曰“单叶莲”(瘦长而弯弯的小脚也);曰“佛头莲”(脚背丰满隆起,如佛头挽髻,所谓菱角式者,即江南所称之鹅头脚);曰“穿心莲”(穿里高底鞋者);曰“碧台莲”(穿外高底鞋者);曰“并头莲”(走起路来八字的小脚);曰“并蒂莲”(大拇趾翘起来的小脚);曰“倒垂莲”(鞋跟往后倒的小脚);曰“朝日莲”(用后跟走路的小脚);曰“分香莲”(两条腿往外拐的小脚);曰“同心莲”(两条腿往里拐的小脚);曰“合影莲”(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小脚);曰“缠枝莲”(走起路来成一条线的小脚);曰“千叶莲”(六寸七寸八寸的小脚);曰“玉井莲”(跟船一样的小脚);曰“西番莲”(半路出家之莲,或根本没缠过的小脚)。
如果说前面所说的“五术”是一种了不起的发现,那么,这“香莲十八名”则称得上是伟大的发明了,同时也将小脚文学的成就推向了最高峰。
“两朵金莲”的咒语
而严重跟风的女性们为了这“两朵金莲”所暗含的审美趣味则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受人尊重的朱熹朱老爷子极力倡导缠足,认为这是天下大治的基础,因为女人缠了足,便可做到男女隔离、“授受不亲”、“静处深闺”。是啊,连走路都走不稳了,女人岂不就十分“老实”了?然而,正如《夜雨秋灯录》所称:“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这种痛苦,又有谁去“生怜惜”?曾在中国生活了多年的英国传教士阿绮波德·立德(也作立德夫人),用女性的细腻记录下了缠足的中国女孩的悲惨童年——“在这束脚的三年里,中国女孩的童年是最悲惨的。她们没有欢笑,……可怜啊!这些小女孩重重地靠在一根比她们自己还高的拐棍上,或是趴在大人的背上,或者坐着,悲伤地哭泣。她们的眼睛下面有几道深深的黑线,脸庞上有一种特别奇怪的只有与束脚联系起来才能看到的惨白。她们的母亲通常在床边放着一根长竹竿,用这根竹竿帮助站立起来,并用来抽打日夜哭叫使家人烦恼的女儿……女儿得到的惟一解脱要么吸食鸦片,要么把双脚吊在小木床上以停止血液循环。中国女孩在束脚的过程中简直是九死一生。然而更为残酷的是……一些女婴由于其父母的感情受到了束脚的伤害,往往在摇篮中就被处死。……束脚痛苦,因合了中年的父亲那非自然的口味而加在了女孩身上。”
“两朵金莲”不啻为一个阴险的咒语,让历史的另一半呻吟了上千年。
放足之艰难
英明的康熙大帝曾经诏禁汉人裹脚,违者拿其父母问罪。有个大员上奏说:“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传为笑柄(见《菽园赘谈》),可见缠足“魅力”之强大。尽管雷厉风行,收效却不大,到康熙七年,大臣王熙上奏请求解除禁令获准,于是民间舝足之风又大盛,影响到满族女子也纷纷起而裹足。乾隆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希望家乡的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20世纪初的中国南方发动了“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在汉口的维多利亚剧院,商会会长亲自安排座位,让政府官员都来听立德夫人的讲演。她的听众穿着官服,带着随从,端着很大的架子。他们感到,由一个女人来和他们讨论一个中国人敏感的话题——女人的脚,是不可思议的。官员的威慑力吓得她的翻译临阵怯场。幸好一位中文讲得极好的传教士赶来救场,立德夫人的讲演才得以进行。立德夫人还借助权威,她让人把张之洞反对缠足的语录用红纸写了贴在会场里,很起作用。她认为张之洞是中国最有学问的总督。在汉阳,她在宣传集会上,让放了足的妇女们站起来,她们当着大家的面笑着站了起来,立德夫人便感到她的湖北之行成功了。
她几乎走遍了中国南方,去了武昌、汉阳、广东和香港,又去了澳门、汕头、厦门、福州、杭州和苏州。这对于一个外国妇女来说,的确需要极大的勇气。她说,“如果你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踏进冰冷的海水时的感觉,那么你就能体会到我现在动身去中国南方宣传反对裹足时的心情。对那里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国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风俗之一。”但是她还是一脚踏进了冰窟。缠足这种折磨中国妇女一生的野蛮习俗给她很深的刺激。她得到了回报,许多男人和女人当场捐款参加天足会,表示自己不缠足,还要妻子和女儿不再缠足。在广州的集会上,九名妇女当场扔掉了裹脚布。
当然,中国妇女不缠足并非因了立德夫人一人之力,但作为“帝国主义”那里来的人,她能够这样做,是值得称道的。这一行为甚至直接影响了慈禧太后,慈禧“新政”中的最初几项改革,就包括在1902年2月1日发布谕令,说官员可以劝止缠足。
缠足:触目惊心盛满痛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 何志华 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一双双做工精美,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片、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
大脚没人要 小脚一裹几千年
何志华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珍藏的小鞋,他拿起其中一双比手掌还要小的鞋对记者说:“所谓缠足,就是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形状。一双鞋就是一个妇女的血泪史。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李后主时代。”
一个正常的脚是如何被包裹的如此之小,在记者的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何志华介绍说,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要缠足,如果不缠,长大是没有人愿意娶的。脚缠得好不好看,直接影响了女孩子的一生。缠足之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缠脚布、缠足时用的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女孩子先把脚洗干净、修剪趾甲、涂上明矾。长长的缠脚布一层层地围绕上去,直到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都缠到妥帖地靠在脚底为止。缠脚布一般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一般长七尺,最长的达十尺左右。
何志华笑着说到:“天津有句俗语叫‘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就是指裹脚布很长,而且当时为了便于把脚缠小,一般大约十几天才会洗一次脚,其味道当然可想而知。”
死刑吓不住 崇拜“金莲”是时尚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经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都难达到目的。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奔走相告,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小鞋变宝贝 天津成了“莲中心”
天津作为九河下梢的地区,商贸发达,客商云集,缠足的风气最为炽盛,有“魂随沽水到天津”的说法,产生了所谓的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此外,由于天津地区是繁华商埠,鞋的花样要比其他地区多很多。何志华给记者拿出了一双双制作精美的小鞋,说道:“天津的小鞋融合了全国各地的设计样子与做工手法的特点,从样子设计上看虽然没有南方鞋精致小巧,但刺绣却古朴端庄。妇女之间经常会相互比较自己的鞋的花式。”何志华说:“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苦中作乐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时的妇女基本都不外出劳动,在家里除了日常生活以外,就是做鞋面。天津的鞋面不比南方的鞋面精细,但面料和花式是别处不能比的。何志华说:“当时天津的一些有钱人家,有‘一日三开箱’的说法,就是妇女一天要换几次鞋。比如清晨穿的鞋,上面绣的花是含苞待放的,到了下午你再看,鞋面上的花已经是完全开放了。”
另据介绍,当时天津可以说是汇集了天下小鞋,无论南方北方,各式各样的小鞋在天津都能找得到。在何志华家中,记者看到了图案各异的小鞋。有结婚时穿的龙凤呈祥图案,有石榴花的图案,有桃子的图案等等。面料也是各种各样,有绸缎的、布面的,还有一双用油布做的,在当时也许就是想起到防雨水的作用。何志华还说:“除了这些,小鞋还有已婚妇女穿的同一只鞋左右两面着色不同的鸳鸯履、鞋内暗藏香料的贮香鞋、睡觉时穿的猩红面的软底睡鞋,以及莲花底、梅花底的小鞋,可谓是百鞋汇津门。有这么多种鞋的主要原因就是,妇女一旦缠上小脚,一辈子都不能离开小鞋了,无论是做饭还是睡觉,是脚不离鞋,鞋不离脚,鞋成了她们生活的影子。”另外,由于小鞋的鞋底都是向上弯曲的,又被称为弓鞋,所以还出现了一种在鞋底弯曲处安置小金铃的金铃鞋,行走时叮当有声,人未出现,清韵先闻。
刀割虱子咬 笑脸背后藏苦痛
在天津及附近广大地区,缠脚的痛苦已经被人民编写成了顺口溜,一些方法和经验也被编在其中。诸如“天光起来就缠足,缠得污秽满床褥”,说得就是早起就缠足。另外,更为残忍的是,当时还有“不烂不小,越烂越好”的说法。为了使肌肉糜烂,往往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片,还有的人把虱子放在伤口处,更有甚者,还用刀把自己的皮肉划破,让其感染。
缠足之苦,层层切骨,刻刻痛心。每至缠束,剧痛难耐,小女孩哀哭之声不绝于耳。但是在缠足时代,崇拜金莲的风气让这些女子不得不忍受这痛彻心扉的苦难,以求得到一双社会公认为美的“金莲”。但纤足缠成之后,这些女子们就可以作为炫耀美丽的资本了。纤足女子与大脚女子相遇,前者趾高气扬,自以为高人一等,歌谣中就有“大脚婆娘去降香,瞧着小脚心里慌”这样的话。“真小脚,要爱俏”更是把纤足女子炫耀小脚、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苦中作乐,满脸笑容的背后所忍受的痛苦,也许只有她们自己才清楚。
骨科专家说 小脚缠足挛缩软组织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缠足开始的年龄,各地不同,天津大概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据介绍,当时的女子,从还是孩子时开始就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据天津医院小儿骨科专家杨建平主任介绍,“小脚”就是用外力强力使足固定在一个形状的行为。缠足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而且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
记者看到几张当时缠脚的妇女拆开裹脚布后拍的照片。照片上缠成后的小脚,脚底中间形成一个深深内凹的凹陷,脚背上面隆起,自足踝到足尖形成一个后高前低的陡坡,而且脚底缝口愈深、脚背愈隆。脚底凹陷的结果又使得脚型短小。脚下趾之中,只有大足趾孤零零地一个向前伸展,其余四趾都已被折压得贴伏在脚底之下,一字并排,好像贝壳一样地排列,其中小趾陷入脚底心的凹陷中。就是这样畸形模样,却在当时被誉为“美足”。
你信吗?男人也缠脚
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三寸金莲”似乎是古时女子的“专利”,如果说男子也有缠足,肯定被视为天大的笑话。一个大老爷们,拥有一双纤纤细细的“三寸金莲”,想象大老爷们魁梧的身材配上一双尖尖的小脚,走起路来那种“婀娜多姿”的形态,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说起来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有“大老爷们”缠小脚的,这不但在小说当中有描写,而且在零零散散的各种史料当中也不乏记载。
清代章回小说《镜花缘》写男子林之洋来到女儿国,被国王看中,封为王妃,命宫女为他缠小脚。作者李汝珍把缠足过程描写得活灵活现———先用明矾涂在脚缝,五个脚指紧靠一起,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层,用针线密缝,一面狠缠,一面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火炙烧,疼痛难挨,随后日子还要他人搀扶走动,以活络筋骨,如此日复一日紧紧缠裹,并用药水熏洗,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折作四段,十趾腐烂,鲜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烂的血肉变成脓水,流尽后只剩几根枯骨。遭受此等大罪,“林王妃”如有先见之明的话,说死也不会来到女儿国的了。虽然《镜花缘》的表述让人不寒而栗,但确实是对缠脚入木三分的描写。
小说当中是这样,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男人缠脚呢?答案是肯定的。据 何志华 先生介绍,在乾隆年间的《清代声色志》记载,乾隆末年,有个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员,自小时候学艺起,就把自己的脚缠成小脚,只是为了在演戏时让自己更像女人。其实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了男人缠脚的记录。明成化年间,有一个名叫桑冲的男子,为了方便自己更好地玩弄女性,他不但学习了女活儿,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扮成女人以教人学习手工活为名,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结果东窗事发,被送到官府凌迟处死。像这样的记录还有很多散在各种各样的史料当中,有的是传说,有的却是确有其事。
冯骥才妙论《三寸金莲》 朝廷凶不过小脚
人说,小脚里头,藏着一部中国历史,这话玄了!三寸大小脚丫子,比烟卷长点有限,成年论辈子,给裹脚布裹得不透气,除去那股子味儿,里头还能有嘛?
历史一段一段。一朝兴,一朝亡。亡中兴,兴中亡。兴兴亡亡,扰得小百姓不得安生,碍吃碍喝,碍穿碍戴,可就碍不着小脚的事儿。打李后主到宣统爷,女人裹脚兴了一千年,中间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小脚不一直裹?历史干它嘛了?上起太后妃子,下至渔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武的梁红玉,谁不裹?猴不裹,我信。
大清入关时,下一道令,旗人不准裹脚,还要汉人放足。那阵子大清正凶,可凶也凶不过小脚。再说凶不凶,不看一时。到头来,汉人照裹不误,旗人女子反倒瞒爹瞒妈,拿布悄悄打起“瓜条儿”来。这一说,小脚里别有魔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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