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学校 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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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
泉鲤政教〔2024〕35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学校
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教安函〔2024〕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类学校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化解”原则,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矛盾激化造成规模集访、非访、过激访和规模聚集,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校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涉校重大负面舆情,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学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工作措施
各校要紧扣“底数清、情况明”,摸清找准影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矛盾问题、重点,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各校要立即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师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要关心关爱教职员工,畅通诉求、意愿反映渠道,了解掌握教职员工的所思、所求、所盼。特别是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和重大家庭变故等,导致心理压力、情绪波动较大乃至思想极端、对社会严重不满的,要“一人一案”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提供帮助克服困难,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二)开展一次重点家访活动。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家访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家校携手共育合力。对留守儿童、单亲学生、孤儿以及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变故、言行异常、情感困惑、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疑似心理疾病等情况的重点学生群体,要发动教职员落实“一对一”包保关爱帮扶工作,在期初全面家访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家访,做到“学生情况面对面沟通、教育政策面对面解答、育人策略面对面探讨、家长心声面对面倾听”,真正达到“优化师生关系,加强家校关系,影响亲子关系”的教育效果。
(三)开展一次学生普法教育活动。各校要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充分运用校园网、宣传栏、校讯通、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等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办法治讲座,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安全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征文比赛、普法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符合校园特色的教育活动。各校要主动联系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组织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教育实效。
(四)开展一次校园欺凌防治专项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教综〔2023〕12号)精神,立即开展一次校园欺凌线索专项排查,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寄宿生”“进城务工子女”“问题少年”等特殊群体,学生宿舍、食堂、走道楼梯拐角、厕所和操场角落等易发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重点部位,以及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加强重点巡查,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搜集线索,查找可能发生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的伤害事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参与度高的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和家委会等形式,引导学生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共同防范校园欺凌事件。
(五)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落实出入学校门卫询问、查验制度,进出校园逢人逢车必检,严格执行查验责任制。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特别是上学、放学高峰期,要严格落实高峰警务和“护学岗”制度,保安人员一律穿着防刺背心、持械上岗,对可疑人员进行拦截,防止无关人员尤其是有心理、精神、犯罪等问题人员混入校内。要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和防护装备,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校园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和重点部位的“人脸、车辆识别”智能感知前端等设施设备。要加强对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检查(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及时予以没收,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摸底,对涉及学校及师生利益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要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安排专人具体从事摸排调研、建立工作台帐,挂图作战,推动矛盾问题早发现、早化解、早稳控。
(二)强化工作调度。各校要对排查的涉稳矛盾纠纷问题进行专题研判,查清问题症结,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防范化解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要及时跟进调度、推动矛盾问题化解、做到应化尽化、能解尽解,确保件件落实、事事有回声,确保情况清楚、问题可控。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因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等引发重大涉稳事件的,将严肃倒查问责。
(三)强化机制建设。坚持排查化解与机制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相结合,建立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各类学校在3月26日前,要制定学校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备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不予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政法委。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2024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