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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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
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创建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智慧教育试点区”每县(市、区)推荐名额1个;“智慧校园试点校”每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推荐名额1个。
二、申报方式:
2022年,面向县(市、区)开展“智慧教育试点区”创建工作,面向普通中小学开展“智慧校园试点校”创建工作。我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学校申报材料,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推优申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建设内容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请于11月16日前,将本地区“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3-5)报至我局,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黄文聪,联系电话:0595-22764117,电子邮箱:bgs3@qzedu.cn,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湾交通科研楼C幢3101室。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
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