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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七中省、市学科带头人培养提升方案

录入者:asziyi 人气指数:次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6日

泉州七中省、市学科带头人培养提升方案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推进我校“名师工程”步伐,创新省市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体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辐射效应,带动教师队伍专业水准全面提升,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我校省市学科带头人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我校省级学科带头人6人(祝 敏、王莉青、赖呈杰、 蔡秀红、吴鹏飞、郑芳卉),省级学科带头人在训3人(黄小燕、范良兰、张惠娥);市级学科带头人11人(杨建益、赖呈杰、王莉青、肖卿贤、戴良国、翁碧华、黄 颖、杨利、陈国杨、张惠娥、何小阳)。

以上省级学科带头人中有2人(祝敏、王莉青)在2022年退休,总量将降为4人,不能与示范性高中建设要求相适应。面对对上情况以及青年教师比重过小,教师整体平均年龄偏大的现状,学校急需遴选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作为省市学科带头人的预备参选人员,并对未符合条件但教科研素养高,教学业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进一步培养,创造有利条件,使他们尽快成长起来,形成连续的培育发展梯队。

二、省市学科带头人的主要遴选条件

(一)省级学科带头人主要遴选条件(节选闽教师〔2017〕8号原文件)

1.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6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较扎实,已初步形成教学风格,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近5年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设区市级骨干教师、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或参加过“十二五” 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积极践行课程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近5年承担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

5.主动发挥指导帮扶作用,承担过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

(二)市级学科带头人主要遴选条件(节选泉教人〔2017〕280号原文件)

1.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凡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推荐。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近五年(2012.9.1—2017.8.31,下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践行课程改革,近5年至少主持过县级或参与市级以上(乡村对象至少参与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乡村对象至少有教育教学论文收入市级以上汇编),以上论文、论著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4.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力,在本辖区有较高知名度。近5年开设过2次具有较高水平的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

5.主动发挥指导帮扶作用,曾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骨干辐射与支教帮扶活动。

6.省、市公开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完成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领航团队”参训对象、参加过福建省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者、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到泉州市以外地区支教的,以及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的正职校长、教研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参评条件补充说明(论文、课题、公开课、讲座、班主任、教学工作量等说明)详见附件3,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附件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八章附则及《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八章附则有关条款。

三、我校省市学科带头人培养所遇的困难

对标以上省市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条件,目前初步梳理了省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21人,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21人。

以省学科带头人为例,分析遴选条件和重点培养对象的现状,主要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1.遴选条件所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我校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已经迈入40周岁以上年龄,但因为职数限制以及支教年限等原因,目前职级仍为一级教师。这部分老师在教学技能业务上条件是符合的,但职级上不符合条件。

2.名优教师给七中的评选指标偏少,2020年给七中区骨干教师名额3人,后来增补2人,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名额2人,从培养梯队方面考量,可持续性乏力。

3.部分中青年骨干教师近5年市级公开课、示范课偏少或者没有。

4.重点培养对象中有一部分缺少省级课题的主持与参与经历,学术竞争力略低。

5.重点培养对象中没有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的情况,学术风格尚未形成,学科学术影响力仍不足。

6.学校近年来青年教师引入人数有限,实际承担过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有所缺失。

7.重点培养对象中支教帮扶的完成情况有较大的缺失。

四、省市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升方案

学校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为标高,以各级名师工作室为平台,努力为省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的成长提供便利。成立“泉州七中名师培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打造培育省市区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校长牵头,分管副校长组织落实,日常工作由教务处与教研室共同完成。

(一)培养提升目标

通过有针对性的培养,对标省市学科带头人的指标,帮助培养对象树立立德树人的现代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增强知识更新,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形成学科教育教学风格,提升教学业绩,在教育教学的具体工作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二)硬性指标条件的创造

1.为40周岁以上47周岁以下,职级仍为“中学一级”的省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解决支教问题,支持这一部分老师满足晋级高级职称条件。

2.增加划拨给七中的各级骨干教师评选指标,拓宽青年教师成长通道。

3.在学校开展市级或以上公开教学观摩活动中,优先推荐省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参与,在学校开展区级或以上公开教学观摩活动中,优先推荐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参与。

4.学校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加强课题研究的业务指导,增强省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增强省市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等的主持研究能力,提高带动周边青年教师共同打造学科专题研究的学术氛围的组织能力,推动生成学术成果并具有辐射示范效果。

5.利用学校各学科的区属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加强教学和教科研业务的能力提升,采取团队合作共赢的方式,研究学科特点,基于基础教育教学,创新方法,勤于实践,善于总结,争取有教师人个教育风格的形成,学校创造省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参与各类学科活动的外出机会,争取使其在本学科树立学术地位,积极打造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的撰写与发表,学校支持推动这部分老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的总结,争取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

6.学校帮助省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与青年教师与新引进的教师形成结对帮扶关系,签订协议,每学年落实相应的帮扶指标,指导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并取得业绩。

7.学校提供省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外出参与学校示范性高中建设帮扶校(明溪一中、福建师大泉州附中、凌霄中学)以及其他省外结对帮扶的兄弟学校的教学、教科研协作任务,推动示范作用和成效生成。

(三)其他提升条件创造

1.经费保障。划拨设立省市学科带头人等培养的专项提升补助经费,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培养计划的落实。

2.省市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应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实现个人发展计划,完成培养目标规定的各项任务。鼓励制定个人中、远期发展计划,健全基于学校OA平台的教师成长档案。

3.创设与提高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多元环境,并且让培养对象尽可能多的参加上级教科研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交流活动,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知名度。

4.经过计划时间内培养、培训、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经过评审,学校将给予确认为“七中名师”,今后作为推荐参评省市学科带头人、评聘、晋升教师职务和各类评优的优先条件。

泉州市第七中学

2021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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