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七中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录入者:admin 人气指数:次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80%及以上,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有序。
三、学校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材料,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8%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8%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泉州七中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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