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七中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管理制度
录入者:zhengjiaochu 人气指数:次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0日
泉州七中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管理制度
一、心理辅导老师守则
1、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心理辅导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学生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学生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心理辅导老师应及时将来访学生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二、来访学生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诚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者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好地达到辅导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者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有来访学生本人自己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学生本人承担。心理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者方法有异议,可与心理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学生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心理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贴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心理辅导老师,来访学生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变化及时有效地反馈给心理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学生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一般地,来访学生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露给其他人。但下述的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学生出现自我伤害或者伤害他人的倾向时,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来访学生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心理辅导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