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七中阅读之星、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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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七中阅读之星、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由班级向年段申报,年段根据学校所给名额进行初选,上报学校。学校统一考核确定。每学期评比一次。每个班级推选2名阅读之星,在此基础上,每个年段各推选25名阅读之星。
1.积极阅读学校推荐的新书,在图书馆的借阅量在年段表现突出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诵读、演讲、辩论、知识竞赛等读书活动,在年段表现突出者。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读书征文活动,投稿踊跃,在年段表现突出者。
4.个人读书笔记或读书卡片的数量和质量在年段表现突出者。
5.积极承担学校“书香校园”宣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者。
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由年段根据评比条件量化考核,最终得分排名前6名的班级获评书香班级。
1.班级有固定的图书角,有阅读流通的书籍,有班级征订的报刊,有借阅制度,有专人登记管理。20分
2.班级每期黑板报有固定的“读书摘抄”“好书推荐”等读书专栏。30分
3.积极承担学校“书香校园”宣传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20分(如有评比,则按20、15、10计)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征文比赛、现场作文比赛等,班级按时按量完成加10分,班级学生获奖的给班级另加分,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5.本班学生在校图书馆有一定的借阅量,加10分。数据以图书馆的统计为准。
6.本班学生评上阅读之星的将给班级一个加10分,可累计。
7.本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经典诵读、学生讲坛等读书活动,个人参与的每人次5分,可累计;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与的,节目入选的班级可获50分。
8.班级开展面向全班学生的读书活动的,加30分。(班级主动上报具体活动课件、照片、文字等材料)
备注:书香班级和阅读之星的评选将作为班级和学生个人推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重要衡量标准。
泉州七中政教处
泉州七中书香校园活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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