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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学生利益及其他

泉州七中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鲤城区“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实施方案

录入者:admin 人气指数:次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泉鲤政﹝2020﹞32 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鲤城区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条件和程序推选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实施办法及要求

(一)成立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庄月芳校长担任组长,林光灵副书记、林梅青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学校其他行政干部、段长等为成员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评选质量关

坚持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个人与集体,防止唯成绩论。根据文件精神,在遵照文件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再细化以下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推选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泉州七中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优秀学生干部从高二年段、高三年段及学生会、团委会、学生自管会中推选。

3.优秀学生干部所在班级2019-2020学年中应获评学校文明班级、书香班级。

4.高中阶段已获评的学生不再推选。

先进班集体:

1.在2019-2020学年中,常规评比成绩居年段前茅。

2.必须开展过班级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支持班级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文体活动,否则一票否决。

3.班级大考及格率、优秀率居年段同类班级前茅,或进步显著。

4.根据体育组提供的班级体育测试成绩,班级合格率须超过95%。

5.获评学校文明班级荣誉称号

6.在2019-2020学年中,有重大违纪事件、安全事故的班级一票否决。

(三)坚持按程序操作,严把评选程序关

1.公开公示、公正评选,接受监督。政教处于5月29日下午,召开评优评先工作会,确定评选方案及名额分配;6月1日向各年段各班级下发《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鲤城区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6月1日全体学生参与,民主推选出班上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年段,6月2日年段汇总上报政教处。

2.6月3日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学生提供的评优印证材料,研究确定推荐上报的评优候选人名单。6月3日评选结果在学校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再上报。

3.严禁教师、学生、家长在评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将名额过多集中于毕业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坚持教育性与激励性

推优评先是树立榜样、宣传典型、激励创优的有力手段,各班要认真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突出评选活动的教育性;要把评选先进的过程真正当成一次具体、生动的规则教育和自我教育过程,力求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领、激励学生。

(五)规范上报

推荐的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类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电子表格,内容要具体真实,名字不能有错别字。6月2日下午放学前由年段汇总发送邮箱cqs903@126.com。6月3日提交校务会研究确定,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6月10日之前上报鲤城区教育局。

三、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以年段为单位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表一:鲤城区下发给我校得名额分配表

三 好 学 生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先 进 班 集 体

泉州七中

20

16

10

表二:我校具体名额分配表

年段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高一

13


3

高二

8

5

3

高三

1

3

4

学生会、团委会


4


学生自管会


4


评选工作咨询电话:24669895

泉州七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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