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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定、决策

泉州七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准备工作方案

录入者:admin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开学前准备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泉教防控)﹝2020﹞5号)文件精神(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如下:

一、防控工作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防控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根据要求公布开学时间。

责任处室:政教处

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2月16日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一周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制定两案

总务处:牵头制定六制

政教处:牵头制定两制(环境卫生检查、健康教育)

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十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班一策”,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保洁、保安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3、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在前期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泉七政﹝2020)8号、9号文件)的基础上,分别建立学生层面和教职工层面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即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和学校、教研组、教师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到班、到人;学校领导干部分年级包干,班主任跟踪到人,实行一对一、点对点跟踪管理具体见(《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附件2)。

(2)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上班,校长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3)每日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有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报告制度。

4、加强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责任处室:政教处  工会

(1)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强调“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纪律。

(2)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5、做好开学保障准备

(1)物资保障和全面消毒

责任处室:总务处

①解决好学校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晶、洗涤用品、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②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食堂、浴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含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预防性消毒(《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附件3),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③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域(《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附件4),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2)校园安全工作

责任处室:保卫科

①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C的方可进入。

②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査,加大校园巡查和食堂、宿舍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饮用水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排除问题隐患。

(3)教学任务保障

责任处室:教务处  教研室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立足校情,“一校一策”细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区别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规律,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

①做好教育教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思想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

②组织网上教研,发挥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的团队教研力量与专业引领作用,加强网上集体备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新课题研究。

③用好学习资源,合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专用电视频道以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指导学生居家学习。

(4)信息化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技术中心

①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使用线上 OA 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返校报到工作

责任处室:政教处 总务处 办公室

     1.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时间一并通知),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下列情形的,一律暂缓返校。

(1)假期从重点疫区返泉人员,未达到隔离观察 14 天的,需继续居家观察(已返校的高校教职工,需继续在校隔离观察)。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 37.2℃的,要暂缓返校(或复学、复工)。

(2)除需达到本市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烧退后 48 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3.师生应根据家校距离,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要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进校。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4.结合实际实行多入口组织当批返校的师生排队(间距 1 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和健康问询,对有相关症状者进行劝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通知班主任落实专人随后跟踪管理,彻底阻断一切疫情输入渠道。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5.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有关精神视作上班处理,并统筹安排他人顶岗。从事饮食、饮水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以做好学校开学的防疫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开学后工作

1、健康教育管理

责任处室:政教处  办公室

(1)将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抗击疫情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教育、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生命与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2、健康监测管理

责任处室:政教处  总务处

(1)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在校门以及图书馆、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师生员工在每日(次)入校或进入密集场所前,均应接受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午间两次测量学生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

(2)班主任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学生健康全日观察巡查。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指定专职校医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办公室、班主任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4)根据学校应急预案(泉七政﹝2020﹞10号文件),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送医、消毒和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立即上报处置,按照规定开展人员分流、消毒工作,并做好专家研判后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的准备。

3、学校活动管理

责任处室:政教处  教务处  教研室

(1)所有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原则上不安排课后服务,确有需求的由学校妥善安排。

(3)一律不组织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体育课以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适度的健身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5)适度控制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通校生原则上在家上晚自习,住校生上晚自习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6)学生因新冠肺炎误课,学校对其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予以安排补考。

4、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

责任处室:政教处  办公室 总务处

(1)加强对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留验)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

(2)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

5、师生心理健康管理

责任处室:政教处

(1)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

(2)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

(3)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突出分类管理,开展心理干预。

(4)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

6、重点区域管理

(1)医务室

责任处室:总务处

①加强卫医务室消毒,落实校医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②医务室在疫情控制期间,接到师生员工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等信息,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做好临时隔离、转诊和记录。

(2)门岗(校门值班室)

责任处室:保卫科

①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住校学生返校报到后以及非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返校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②驻校服务单位(食堂)应压缩人员数量,人员名单报备,纳入教职员工管理。

③临时进校来访、服务人员由对口部门提前报备,到校当日核对身份后,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入校。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在需活动区域行动,不得在校内流动及就餐。活动结束后,立刻离开学校。

④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且体温不超过 37.2℃的,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3)食堂

责任处室:总务处

①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设置进行手卫生的醒目标识。

②食堂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人员聚集及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为就餐人员配备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备饭盒,取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③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班级就餐,也可以食堂分餐配送。走读生只提供午餐,取餐回班级就餐,寄宿生回宿舍就餐。就餐要保持适当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

④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每日 2 次(上午、下午)保持开窗通风,桌椅每日 2 次(上午、下午)使用 250mg/L-500mg/L 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

⑤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⑥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实名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垃圾。

(4)学生宿舍

责任处室:政教处  保卫科

①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一律不聚集、不串门。

②每日 2 次(上午、下午)定期对宿舍、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宿舍楼道、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 21:00 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喷洒消毒。

③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④学生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设立宿舍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

责任处室:总务处

①在这些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

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卫生。

②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一律暂停活动、自习。

③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共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

④每日夜间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讲台把手等设备用湿巾擦拭消毒。

(6)电梯

责任处室:总务处

①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电梯使用。

②确需使用的,可采用保鲜膜覆盖电梯按键或在电梯按键旁设置提供面巾纸。

③每日上、下午定期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以及按键进行消毒,视电梯使用频次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及更换保鲜膜次数。

三、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见《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附件4)

1.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由信息报告人庄月芳校长在第一时间向区疾控中心及区教育行局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

2.处置过程中,学校按程序(见附件2)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二)处置措施

1、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立即由校长、校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

2、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3、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安抚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提请上级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督查调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5、疫情处置完成后,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特别是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生健康等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附件:1、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

2、泉州七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流程图

     

 

 

                  泉州七中

                2020年2月14日

 

 

 

 

 

 

 

 

附件2

 

泉州七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流程图































































































































































 


 

 

 

 

 

 

 

 

 

 

 

 

 

 

 

 

 

 

 

 

 

 

 

 

 

 

 

 

 

 

 

 

 

 

 


注:值日行政、值班生管联系电话详见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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