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七中初一年特长生招生方案
录入者:jishuzhongxin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探索学校内涵发展、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发展之路,进一步发挥我校良好的办学传统和优势,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8〕1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将招收初一年艺术类(舞蹈、声乐、器乐)特长生和体育类(篮球、田径)特长生。为了落实我校2018年面向市区招收初中特长生的计划,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学籍或户籍在鲤城、丰泽区具有艺术特长(舞蹈、声乐、器乐)、体育特长(篮球、田径)且品学兼优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特长生25人,体育类(篮球、田径)特长生25人。
三、报名条件
(一)综合素质条件:《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在校学习情况记载均达到优秀。
(二)专业素质条件:
1.艺术类(舞蹈、声乐、器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泉州七中特长生招生面试:
(1)小学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类比赛获得区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项。
(2)参加过毕业学校的大型演出,是学校合唱队、舞蹈队、管弦乐队的骨干成员。(需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2.体育类
(1)篮球:具有较好的篮球基本功,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五、六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球队主力队员。(需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2)田径:具备较强的田径运动素质,五、六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市赛个人前六名或区赛个人前三名。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泉州七中网站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内容。
2.报名材料(复印材料均用A4纸按顺序依次整理装袋)
(1).学生本人一寸免冠同底相片2张;
(2).报名表格一式两份(从泉州七中网站下载填写);
(3).本人自荐材料(300-500字)需要手写;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和本人两页);
(5).学生本人《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本人获奖证书、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5月2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4.报名地点:泉州七中金山校区传达室
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应装好袋,并在袋面上注明学生姓名、毕业小学、联系电话、报考类别(体育或艺术)和特长项目(只能选一项)。联系人:柯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5-24669758
五、面试、评分办法
1.学校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选,5月31日之前把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审核结果在泉州七中金山校区 栏中公示,同时电话和短信通知学生本人。参加面试的学生应于6月3日上午(8:30-11:30)到泉州七中金山校区教务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查看有关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2.面试内容
(1)艺术类
A.声乐——演唱自选曲目一首。(伴奏刻录成单碟单首CD盘或U盘,也可无伴奏演唱)
B.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自备)
C.舞蹈——成品独舞一段,时间3分钟之内。(舞蹈音乐必须刻录成单碟单首CD盘或U盘)
(2)体育类
A. 篮球考核内容: 50M、立定跳远、半场行进间左右手往返运球投篮、定点投篮、现场比赛。
B. 田径考核内容:50M、立定跳远以及专项测试(标枪、铁饼除外)。
3.面试时间
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报到地点
泉州七中金山校区教学楼一楼。
5.面试组织、评分办法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8〕10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泉州七中2018年初一特长生面试实施细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考生面试时,评委按百分制当场评分,由计分员合计所有评委评分,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经监督人员复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六、录取程序
1.2018年我校招收艺术类特长生25名,体育类特长生25名。本着好中选优原则,各项目按测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如同类个别项目未招满,剩余名额调剂给同类其他项目。
2.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在泉州七中金山校区 栏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分发录取通知书给学生本人。
3.特长生一经录取,并与学校签定《泉州七中初中部2018年特长生入学确认书》后,不得参加泉州市其他学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含特长生面试)。
4.已录取的考生如放弃录取资格,则在该考生所报的项目中按测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纪律要求
1.考试期间,评委、裁判员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保密规定,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期间不得擅离考场,当考生面试进行时不得离开评委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生和其他人员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2.考试、录取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并在区、校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
3.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将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中如发现考生提供假证明、假材料,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该生所在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4.在特长生报名、面试等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严防诈骗等行为的发生。
泉州第七中学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