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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第二批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工作的紧急通知

录入者:jishuzhongxin 人气指数:次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区属各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8〕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本次选拔的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包括“骨干教师”、“中层干部”、“校长”三个类别。市教育局下达我区推荐名额6名(骨干教师2名、中层干部3名、校长1名)。骨干教师领航团队培养对象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公开进行选拔;中层干部领航团队培养对象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教研组长、中层干部公开进行;校长领航团队培养对象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校级领导、校长助理公开进行。

2、请各校发动宣传和鼓励有潜力、有资质的骨干教师、中层干部、校长人选参与选拔。推荐选拔流程如下:教师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并经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需在校内公示),将推荐人选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报市人选。每个学校推荐人选不可超过1名,即在三种培养对象(“骨干教师”、“中层干部”、“校长”)中选择一个类别推荐1名人选。

3.申报人员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和《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申报表中提到的近5年的论文案例及所获荣誉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校长及中层干部培养对象还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经所在学校审核,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核验人姓名、核验日期三项内容)。

4、各校应力争选派出有活力、有上进心、好学、可塑性强、思维活跃、愿意挑战新事物的领航人选培养对象。培养对象脱岗赴省外跟岗培训一年,完成培训后,须继续在鲤城区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实行10年的最低服务期。

5、相关材料于5月18日(周五)下午4:00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其中《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和《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lcjy22398537@163.com

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2018年5月15日

泉教人〔2018〕87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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